负荷开关的包装规定
2022-08-22 11511 、概述
本文件概述了FN11-12系列/FZN40-12系列户内高压负荷开关(以下简称负荷开关)包装箱的结构、技术要求和包装、运输与储存等方面的内容。
本文件适用于负荷开关功能单元的包装、运输和储存。
2、 引用标准
GB 3906 3.6~40.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
GB/T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
GB/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
GB 191 包装储运指示标志
GB/T6388 运输、包装及收发货标志
GB/T13385 包装图样要求
3、 包装箱的结构
负荷开关的包装箱为木箱式结构,由木箱、油毡、塑料薄膜罩及安装固定螺栓等组成。木箱由底座、盖板、侧板等部分组成;包装油毡紧贴木箱内表面,底座下部设有三根滑木(枕木),便于铲运;底座上设有四个M10×100的防松螺栓用来固定负荷开关;塑料罩将整个负荷开关包裹在木箱内;包装箱外侧面分别设有产品标志、包装储运指示标志和收发货标志;整个木箱的几部分组装后,外部接口均用镀锌铁皮加强牢固。
4 、技术要求
4.1 包装箱的制作应符合GB/T13384《机电产品通用技术条件》的规定和包装图样的要求。
4.2 包装箱选用松木、杉木、胶合板等材料制作,也可采用与上述材料的物理、机械性能相似的、满足环保与卫生条件的其他替代材料制作。
4.3 同一批量的包装箱箱板色泽应基本一致,箱板外表面应平整、无明显缺陷。
4.4 包装箱内壁应衬以油毡或塑料薄膜等防水材料,并用垫块固定在箱体内壁上,防止雨水浸入。
4.5 木箱板应采用锯齿型布钉,氧化钢带应紧贴木箱四角钉牢。钉箱后,包装箱应具有足够的强度,保证产品在包装、运输、储存的整个过程中,不致造成其损坏、变形、丢失及受潮。
4.6 包装箱外表面应有明显的产品标志,包装储运指示标志和收发货标志等。所有标志应符合GB191和GB/T6388的规定。
5、 包装
5.1 包装单元除开关柜另外单独包装外,每一台负荷开关为一个包装单元。
5.2 被包装的产品应是经出厂试验合格后的产品。包装前应检查其外观质量(如有破损等缺陷,应拒绝包装),并将产品上的积尘、油污等擦拭清理干净。
5.3 按工程技术规范书要求配置的专用工具和其他附件,应用小木箱或其他材料包装好;安装使用说明书、合格证明书、出厂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用技术资料袋装好,填写装箱清单,一并固定在包装箱内.
5.4 将负荷开关吊装到包装箱底座上,用压杠将其固定在底座上,用塑料罩罩好,然后再进行盖板的封闭钉钉,外部接口均用镀锌铁皮加强牢固。
5.5 检查各标志是否齐全、正确、牢固,符合要求。
5.6 包装时,还应符合铁路、公路、水路运输的有关规定。
6、 运输和储存
6.1 包装好的产品包装箱,应根据用户的要求进行运输种类的选择。
6.2 包装箱在运输、装卸或临时停放时,不许倒置、翻滚、强烈震动和相互碰撞。
6.3 产品随包装箱一起储存时,应放置在通风、干燥及没有严重腐蚀性气体的室内。不要和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一起放置在同一库房内。